各相关单位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《对于推荐2014汉语教师的通知》(鲁外处函摆2014闭19号)相关要求,我校教师推荐选派工作已经开始。如有意参加选派推荐,请登录教育厅网站:
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,并于4月15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础509。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。
国际交流中心
二〇一四年叁月叁十一日
上一条:对于参与美国富乐顿州立大学留学等项目的通知
下一条:对于做好山东省第十一届、天美传媒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“文艺精品工程”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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